第346章连环案 (第2/2页)
死者胸口的心脏被掏了空,血淋淋的,脖子上还有一条裂开的长口,被拍时已经发黑生蛆,触目惊心。
经过痕检的环境勘察,可以肯定废水沟就是第一案发现场。
死因是失血过多而亡,死于脖子上的割喉。
而心脏是受害者死后被挖出的。
人死亡后,血液循环,免疫全部停止,不会产生‘生活反应’,也就是人们常说的生理反应。
法医经过勘验,死者无挣扎抵抗损伤,心脏处并没有见到血管破裂大出血的痕迹,且创口皮肉无收缩,无卷边现象。
所以能确定死后挖心。
至于挖心的工具,法医判断是尖锐的利器,很可能是手术刀之类的,且从伤口处理来看,凶手似乎对解剖手法有一定的经验。
而那朵白阿福花,第一次发生时,并没有在死者胸口,而是在死者腋下位置,花叶已经被雨水冲散,只剩一根绿色枝秆。
不过当时刑警并不知道这将是连环杀人案,所以只是当做一个证物保留。
直到第二起案件发现白阿福花,才开始串联连环案件。
李禹查看了最早接手案件刑警留下的回忆记录。
一开始刑警们是往死者仇家排查,所以着重走访了受害者的关系网。
死者的口碑在交际圈并不是太好,认识她的人,都表示死者为人刻薄,小肚鸡肠,还喜欢贪小便宜。
不过警方排查了一圈,并没有找到可疑的对象。
虽然死者人品说是不怎么样,但关系圈内,也不至于杀人灭口,还挖心的地步。
再加上案发现场处于郊区,那个时候人烟稀少,监控也不多,目击证人,包括可勘察的线索也不多,最终第一起案件,在调查三个月没有进展后,就搁置成为了悬案。
而在2015年之后,这起案子才又被提出来调查。
看完后,李禹等待了会儿,随后走出会议室,不一会儿抱了几瓶矿泉水递给三人,这才拿起第二个案子继续观看。
而第二起长剑花挖心案,才是正式被定义为连环案,并且取名长剑花的主要缘由。
第二起案件发生在2015年的八月中旬,同样是大雨天气。
死者信息,名袁有喜,男性,死亡时47岁,职业是一名高中教师。
尸体被发现在一个废弃工厂中,并且被绑在十字架上。
被发现的时候,已经过去了一周时间,是被一个流浪汉偶然发现的。
第二起案件死因是被勒颈致死。
同样是死后被挖出心脏。
死因不同、另外第二起案件的尸体现场,也并不是案发第一现场。
不像第一起案件的女性死者,是在现场被利器杀死,再进行的挖心。
大概可以推断,凶手是把人杀死后,再搬运到废弃工厂,然后再绑架十字架上,进行的挖心操作。
废弃工厂内没有太多凶手停留的痕迹,痕检部门只找出一些简单的雨靴脚印痕迹。
不过也因为这些脚印大小,警方推断凶手大概在180公分左右,大概率为男性。